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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
     科研处为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常设职能机构,其主要职责与业务范畴如下:

1、参与制定学校科研短、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完成学校顶层设计中科研类各专项项目的统筹、管理。

2、负责创新强校(科研类)项目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(科研类)项目、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重点学科、国家艺术基金等各类专项项目、基地与平台的统筹与管理。

3、负责星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、星海音乐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相关管理工作。

4、负责制定、修订全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、工作条例。

5、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中期检查、督导、审核、结题鉴定验收及成果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,协调项目实施,行使科研服务与监督的管理职责。

6、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申报、使用监督以及报销审核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
7、负责收集和发布各类科研信息,以及全校与科研有关的各项数据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上报和建档管理。

8、负责建设科研管理信息系统、科研网站、科研新媒体平台。

9、负责全校科研及其他相关专业学术成果的管理、后期资助及出版工作。  

10、负责组织与学校科研工作相关的重要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。

11、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推广的相关管理。

12、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工作任务。